20.1 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,解决在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。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,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投资方所在地(北京)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,通过诉讼解决争议。
20.2 在诉讼期间,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,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。
皖公网安备 34118102000527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