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UR聚氨酯电缆监造依据
根据本合同和原电力工业部、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(1995)37号《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》和《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》的规定,以及国家有关规定。
监造方式
文件见证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,即R点、W点、H点。
R点:卖方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或报告的项目,即文件见证。
W点:买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项目,检验或试验后卖方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,即现场见证。
H点:停工待检。卖方在进行至该点时停工等待买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项目,检验或试验后卖方提供检验或试验记录。
I点:买方监造代表在卖方内进行的复查、抽检、试验及金属、焊接的无损探伤等。上述工作均在卖方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。
买方接到质量见证通知后,及时派代表到卖方实施监造工作。如果买方代表不能按期参加,买方书面通知卖方,W点自动转为R点,但H点没有买方书面通知同意转为R点时,卖方不自行转入下道工序,与买方联系商定更改见证日期,如果更改时间后,买方仍未按时到达,则H点自动转为R点。H点卖方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买方,W点卖方提前10天书面通知买方,R点、I点卖方提前7天书面通知买方
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,卖方和买方监造代表均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。卖方复印3份,交买方监造代表1份。
监造内容(以下表格的R点、W点、H点及I点和监造方式及内容以合同为准)
监造的主要项目如下表。 H点:停工待检,R点:文件见证。W点:现场见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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